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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 成都市2025年“蓉漂人才荟” 成都高新区公开考核招聘10名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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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5 09: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市2025年“蓉漂人才荟
成都高新区公开考核招聘10名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四川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及成都市2025年“蓉漂人才荟”工作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高新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本次招聘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高新区筹建于1988年,1991年获批全国首批国家级高新区,2006年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创建“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试点园区,2015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中国西部首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四川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和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核心区。2024年,成都高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490.3亿、增长6%,综合实力长期位于全国高新区第一方阵。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均为成都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且符合《成都高新区公开考核招聘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岗位表》);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