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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当地经商多年,与他合作应该没有坏处 [打印本页]

作者: xcndjf    时间: 2012-3-23 11:09
标题: 在当地经商多年,与他合作应该没有坏处
此外,双方还约定,“乙方就该项目成立新的开发公司,如何组建、经营,均与甲方无关。”

  常济淙称,在得到中科公司的授权后,正当他全力开发郑东新区的地产项目时,在一个偶然的场合,他结识了河南坤午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许志安。在这次聚会中,许志安问常济淙在做什么,常回答称正在代表中科公司在东区开发一个项目,许志安当场便询问能否参与进来,并表示自己愿意出资1500万元成为股东,而常称能否参与还要去北京找中科公司的杨总商量。

  过了一段时间,常济淙表示同意许志安出资参股参与郑东新区项目的开发,“当时资金jiaji.crecg.info是我的一个弱项,而且考虑到许志安。”常济淙称。

  2008年6月3日,常济淙代表中科公司(甲方)与河南坤午置业有限公司(乙方)法定代表人许志安签订了出资协议,协议称“双方共同出资成立公司运作开发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CBD金科大厦[最新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暂定名)项目”,双方初步约定成立一家新公司,名为河南中际银科置业有限公司(实际注册时改名为河南盈玉金科[简介 最新动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玉金科公司”——记者注),启动资金5000万元,其中“甲方以现金出资3500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70%;乙方以现金出资1500万元,占30%”。

  这份出资协议显示,甲方的授权代表为常济淙、乙方的授权代表为许志安。这份协议上盖有“中科公司”的公章。

  同一天,常济淙与许志安又签订了一份协议,双方约定,常济淙在许志安所注30%股金中享受30%的分红比例。常济淙称,这是许志安为了感谢他介绍其入股主动提出的。

  通过招拍挂程序,2008年8月22日,常济淙以中科公司的名义取得了“郑政东出(2008)027号”地块受让权。编号为“豫(郑)出让(2008年)第000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上述地块的总面积为5048.2平方米、出让款1212万元。上述合同的签署双方为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和中科公司,其中,杨延华代表后者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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